
1月9日,在南江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、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,该镇龙凤村村民黄某颜和欧阳某爱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,一场持续数月的房屋土地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事情起因是,龙凤村一群众黄某颜到信访办反映,称自家在申请房屋报建时遭到本村村民欧阳某爱阻拦。接到举报后,南江镇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到实地调查,确认此次纠纷实为屋后土地权属纠纷。经调查核实,该房屋原由该村村民黄某强于上世纪80年代所建,屋后田土原主也为黄某强,后房屋由其子黄某毅两兄弟继承。1994年该田土划分给欧阳某爱。1998年黄某毅在未与组内村民沟通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村民黄某雄,至此矛盾产生。现黄某雄之子黄某颜将房屋进行拆除重建,老宅基地占用了屋后土地,欧阳某爱要求黄某颜将占用土地恢复原状、归还原主,并请求相关部门帮忙确定争议土地的权属。
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、镇综合执法大队立即成立了土地纠纷调解小组。调解伊始,双方当事人分别表达了自己对争议土地界限的意见,并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不作让步。经过多次不懈努力,在调解小组的协调下,出具了调解协议,双方重新确认了争议地块的分界线,由黄某毅同欧阳某爱进行屋后土地相互置换,约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,再无土地纠纷。至此,困扰两家的土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,实现了“案结、事了、邻和”,避免了矛盾上行。
土地纠纷无小事,田地权属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,南江镇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职能,有效提升基层调解效能,努力实现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,矛盾不上交”,有力地维护辖区安全稳定。
责编:王薇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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